陸林奎也回憶說:“當時,10%還是我們提出來的,就是想給奧迪一點發(fā)揮他們積極性的空間,否則奧迪一點積極性也沒有。大眾覺得也對,因為奧迪幾乎百分之百都屬于大眾,所以無所謂的!敝劣谶@10%從哪個股東手里擠出來,中方的態(tài)度非常明朗:“還是你們內部解決為好”。這樣,“皮球”最終還是踢給了德方。
1995年11月13日,一汽、大眾、奧迪三方共同草簽了有關奧迪轎車納入一汽-大眾生產的合同
到今天(12月12日),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的奧迪與上汽“再合資”簽約照片流出整整一個月時間。那么,奧迪是何時進入到一汽-大眾的呢?《奧迪在華20年》第二章第三節(jié)(64頁)寫到:
1995年11月13日,在當時的德國總理科爾訪華期間,一汽和大眾汽車公司及奧迪公司三方在北京共同草簽了有關奧迪轎車納入一汽-大眾生產的合同。一個月后的12月18日,三方共同修改了合資合同,將股比結構改為:一汽60%,大眾30%,奧迪10%。同時,一汽-大眾與奧迪公司簽署了《技術轉讓協(xié)議》,奧迪系列產品將作為合同產品正式納入一汽-大眾生產。
此次奧迪之所以被爆出“再合資”,提及最多,同時也是最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奧迪在一汽-大眾所占10%的股比太少,由此產生的利益也就較少。那么,奧迪在一汽-大眾10%的股份是怎么來的?它在這家合資企業(yè)到底有多少話語權?《奧迪在華20年》第二章第三節(jié)(65頁)有如下闡述:
一汽60%、大眾30%、奧迪10%,一汽-大眾這樣一種股比結構在中外合資整車企業(yè)中是絕無僅有的,F(xiàn)在看來,奧迪對一汽-大眾的發(fā)展和成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當初為什么給奧迪如此少的股份?10%的股份在一個合資企業(yè)中究竟有多少話語權?為什么不在當初成立“一汽奧迪”?
采訪中,對于奧迪是怎樣加入合資企業(yè)的有“兩個版本”的說法【《奧迪在華20年》第二章第三節(jié)(65頁)】:
一汽方面當然想在一汽-大眾之外再做一個合資企業(yè),以便引進更多資金和技術,將攤子鋪大,保持其在國內汽車工業(yè)中的領先地位。但奧迪方面的一些人不干。他們認為,作為高檔車,奧迪不會有很大的銷量,單獨與一汽建立合資企業(yè),另建一條生產線成本太高,還不如利用一汽-大眾來生產奧迪。
還有另一個版本:一汽和奧迪都愿意組建一個新的合資企業(yè)——“一汽奧迪”,但大眾汽車公司反對,因為大眾全球事業(yè)正在調整之中,自己的盈利狀況也不好,不敢冒然同意奧迪與一汽合資建立一家新公司。
無論怎樣,建立“一汽奧迪”的事情最終被否決了,奧迪只能放在一汽-大眾來生產經營。
顯然,在當時,再成立一家合資企業(yè)的想法,反對方要么是奧迪,要么是大眾,總之被否定掉了。其實,在此前不久,中國的《汽車工業(yè)產業(yè)政策》已經出臺(1994年),并做了“外國(或地區(qū))企業(yè)同一類整車產品不得在中國建立兩家以上的合資、合作企業(yè)”的規(guī)定,而大眾汽車在自身困難之外,也許自知在上海大眾和一汽-大眾之后,不可能再建立一家合資企業(yè)。
同樣,在給不給奧迪以股份,給多少股份,以及股份由誰來給(出讓)等問題上,也存在“兩個版本”【《奧迪在華20年》第二章第三節(jié)(65頁-66頁)】:
但如果只拿奧迪的產品來生產,不給股份,奧迪也不干。在一汽生產奧迪100和技術轉讓期間,“當時合作方開會的時候,奧迪像一個小媳婦似的,面對著一汽根本沒有說話權,德國大眾的人也‘不待見’他們,所以他們奧迪的人在那段時候是在夾縫中工作”,一位老資格的當事人回憶說。
問題是奧迪在一汽-大眾的股份從誰那里讓出來?有人說是奧迪的積極性很高,與一汽進行了多次溝通,希望中方讓出10%的股份,這10%本來是給大眾在臺灣那家合作伙伴預留的,但一汽不愿意;也有人說是大眾汽車集團方面沒有堅持要回那10%的股份,因為反正在表決權上“合同和上海大眾完全一樣,(都是各占一半,所以,)40%和60%(的股份)不影響發(fā)言權的,不是說我60%我決定就算了,雙方要同時達成共識才可以”,這位當事人說。
另一個版本是說,為了讓奧迪方面“有積極性”,中方建議由奧迪持有一部分一汽-大眾的股份,就提出了“10%”的概念!安还苓@個錢(按股比分得的利潤)是不是奧迪拿走了,起碼能夠讓奧迪的報表好看,特別是利潤這一塊,它向董事會、監(jiān)事會報告它的經營業(yè)績時能更好,因為他們都是股份制的企業(yè),是上市公司”,一位中方高層表示。
陸林奎(曾任一汽常務副廠長、一汽-大眾第二任總經理)
陸林奎(曾任一汽常務副廠長、一汽-大眾第二任總經理)也回憶說:“當時,10%還是我們提出來的,就是想給奧迪一點發(fā)揮他們積極性的空間,否則奧迪一點積極性也沒有。大眾覺得也對,因為奧迪幾乎百分之百都屬于大眾,所以無所謂的!
至于這10%從哪個股東手里擠出來,中方的態(tài)度非常明朗:“還是你們內部解決為好”。這樣,“皮球”最終還是踢給了德方。
就這樣,大眾汽車公司將其在一汽-大眾40%股份的四分之一劃撥給了奧迪,奧迪在一汽-大眾擁有了10%的股份。奧迪董事施密特正式成為了一汽-大眾的董事會成員,擁有了話語權。而此前,他雖然負責奧迪向一汽轉讓技術和CKD組裝生產的業(yè)務,但在一汽-大眾內部仍是“外人”,無權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
好了,好了!通過三篇溯源性文章,讓我們基本了解到30年前,奧迪是怎樣進入中國市場的;一汽-大眾中德雙方的股比結構是怎樣確定的;以及奧迪為什么在合資企業(yè)中只占10%的股份。后面請繼續(xù)關注中國經濟網汽車頻道關于奧迪“再合資”的系列報道。(中國經濟網記者 張宇星)
相關閱讀:
新聞溯源之一:奧迪當年是怎么來到中國的
新聞溯源之二:60%對40%股比因何而來
【專題】奧迪,奧迪!想說愛你不容易